恩施市中韩整形美容门诊于2017年11月委托湖北华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设施竣工验测工作,根据《恩施市中韩整形美容门诊建设项目竣工验测报告表》,经本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恩施市中韩整形美容门诊部租赁位于恩施市东风大道(沿江)67号的商业用房1-3层进行装修作为医疗整形门诊项目使用,项目占地面积165m2,建设总面积418m2。主要设置医疗美容科、医疗外科、美容皮肤科。项目不设置医疗病床,主要布置接待大厅、咨询室、药房、治疗室、手术室、休息室等,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等辅助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恩施市卫计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投入试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50万元,工程实际落实的投资6万元。
恩施市中韩整形美容门诊部委托湖北荆州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17年3月恩施市环保局以恩环建评[2017]98号文对该项目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该工程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诊疗过程中医疗废水及员工生活废水。医疗废水主要包括对就诊患者进行清洗消毒、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及医用设备、器材日常清洗产生的废水。项目生活废水与医疗废水混合处理,经化粪池及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噪声。空调外机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故无需采取其他降噪措施。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包括医护人员及就诊人员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全部交给市政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医疗废物主要来自手术室和诊疗室,包括废弃的一次性卫生3用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含输液瓶、手套、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入废物暂存设施,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定期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置。
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根据验测报告,项目的所有监测点位噪声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
结合项目验测报告结论和自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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