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原告必须是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使不是直接相对人,但只要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为其权益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就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也应当受理。另外《最高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的,不成立共同犯罪,A选项错误。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B、C选项错误。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解析】:根据《》和《立法法》的,行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规章,其中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又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故本题答案为 A。
根据《》和《立法法》的,在中国的法律效力等级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相抵触。的法律效力高于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基本法律的效力又高于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我国民法18周岁以上的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民法通则第11条第二款,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C。
自考专科毕业没有报到证,能考省公务员吗?如果考上省公务员面试审核需不需要提供报到证?
你好!我想问下18年浙江省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告里要求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满两年,经历时间截止2017年11月,我在现单位截止到2017年11月已经三年多了,但是12月份可能要调新单位,关系也要转过去,这种情况如果我考上了还算符合资格吗?
本科毕业,辅修了双学位,毕业拿到了两个学位证书和一本毕业证书、一本辅修证书:两个学位在国家学位网上都能查得到,只是辅修的学位注明了是辅修;毕业证书写了两个专业,学信网上也有备注,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否以辅修专业参加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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