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整容新闻 > 正文

供给侧与需求侧解决方案

类别:整容新闻 日期:2016-3-19 10:32:00 人气: 来源:

  当家、商人、学者和记者可能是制约印度经济持续增长的最大障碍时,他们表现出少有的一致。而且有很好的理由:相关研究表明存在的国家虽然可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但是进一步增长必须要有更好的制度。(①Avinash Dixit,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本文是2012年12月14日作者在新德里经济会议上(Delhi Economic Conclave)的稿。参见William Easterly,The Elusive Quest for Growth:Economists Adventures and Misadventures in the Tropics,Cambridge,MA:MIT Press,2001,pp234-235,245-248(中文版见中信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在增长的中求索》)和 Dani Rodrik(ed),In Search of Prosperit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3,pp16-17(中文版见中信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探索经济繁荣》)。)印度正处于这样的时刻,因此,更好的治理,尤其是清除,对重启和重振经济是至关重要的。中国和其他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并开始作出努力,改善它们的制度。如果印度不跟进或进行类似的,外国公司将把它们的业务转移到其他能更安全地保障财产和合同的国家,从而损害印度的出口贸易,降低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吸引力。

  大部分专家也同意,至少从广义上讲,应该制定更严格的法律,采取更严格的处罚措施来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设立新的组织来反腐。本文认为还有其他途径可以打击,并能有效地配合和补充的行动。问题十分重要且紧迫,值得我们探索所有可能的解决方案。

  正如我们对基本经济学的认知,每笔交易都有一个供方和需方。也一样,贿赂的需方是有能力提供合同、发放许可证或分配一些稀缺资源的官员,供方是想要得到这些好处的商人或者消费者。法律制裁可以是针对双方的,但是最直接地延伸在其官员身上。因此,“应该采取行动消除”通常是指应该揪出受贿官员,并让他们受到刑事制裁。(①Kaushik Basu的观点,他认为如果贿赂的供方举报,使受贿官员能受到惩罚,则该供方应该在起诉中被豁免,这是基于需求侧的解决方案。这个想法被证明常有争议的,幸运的是我的想法与之完全不同,所以我不会陷入这种争议。)我的新想法是针对的供给方,既工商业界本身。

  我必须再次强调,我不是让我所的制度代替通常的反腐法律以及这些法律的执行。通常,两者可以共存,并相互补充或发挥协同效应。实际上,我将提出一些,使正式的国家法律和规章制度支持并强化以商业界为基础的制度。

  首先,让我们把问题置于更广阔的背景下,经济治理并不总是由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提供,很多历史经验和理论表明,商业界可以自下而上地设计维持型(self-sustaining)的治理制度。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获诺贝尔经济学的研究说明了生产者组织如何解决集体行动问题以管理共同的资源池。(②参见她的书籍“Governing the Commons”(剑桥大学出版社,1990),以及她获诺贝尔的“Beyond Markets and States:Polycentric Governance of Complex Economic System”,文本和视频请。)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和其他人的研究表明,在历史上和现在的很多国家,当不能发挥其作用时,非社会机构可以介入提供有效力的私人商业合同。(③格雷夫的“Institutions and the Path to the Modern Economy:Lessons from Medieval Trade”(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也可参见中信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中译本《大裂变》)一书是他关于这些制度研究的经典概述。也可在Economics History Review(2012年5月,Volume 65,Issue 2)上参见Jeremy Edwards和Sheilagh Ogilvie的评论及Greif的回复。我的著作“Lawlessness and Economics”(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04)给出了相关研究综述和一些理论模型。)

  我将简要地介绍这项研究,并从中归纳出对控制有意义的一些观点。首先从格雷夫开始,考虑一个组织,其为了商业目的频繁交往。许多交易将陷入囚徒困境:合约的一方或双方有合约并不惜以大大损害对方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的冲动。如果正式的法律制度运行良好,他们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相应条款这类欺诈,在发生争议时,他们可以强制执行合同。但是,如果正式的法律体系是的、偏袒一方的、不成熟的,或者存在某种缺陷,就需要一个备选的合同执行机制。否则,由于害怕合作方欺诈,人们一开始就不会交易。许多互利的机会就不会被发掘,商业活动也会停止。因此,整个商业界都有强烈的动机建立并维持一个高质量的合同执行机制,即使组织内有逃避执行的冲动。

推荐:

关键词:阿夫纳 格雷夫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匆匆爱美网-匆匆爱美网,守美网 All Rights Reserved